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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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权力 推进依法行政
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
本报记者 曹志男

  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浙江”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省将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记者为此采访了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
  郑志耿说,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省委决定明确提出,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关键。他认为,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过程,其目标是建立法治政府,其核心是规范和约束行政权,保证行政权的合法、高效运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地方行政执法实践中创造的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有效制度。郑志耿认为,今后应当健全层级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使监督工作经常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突出对行政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等。
  其中,不断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做好自律性监督,这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应尽职责,不可推卸,不可“诿责”。政府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必须通过审查和备案,并一律公开,杜绝把不公开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如果公民对政府文件有异议,提出了意见,要给予及时审查和答复。
  加强基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我省法制办今后完善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郑志耿告诉记者,温岭市在镇、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办或配设法律工作人员,为基层政府出台的文件规章把好法律关,目前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郑志耿告诉记者,建设法治政府,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今后的重点是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使决策能够反映民意、体现民情、维护民益。
    近年来,我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加速,市场主体、社会关系、利益表达等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对政府转变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郑志耿认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着手,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的关系,建设公开透明、高效运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服务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即“法治政府”。
  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新农村建设、循环经济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调节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文环境改善等方面将是我省制定法规规章的重点。郑志耿告诉记者,法制办将进一步当好政府“法律顾问”这一角色,确保政府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等等。